各教职工:
根据襄公积金【2014】48号《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批准,自2015年1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至10%,请各教职工知悉。
财务部
2015-1-19
上一篇:关于扣除2014年下半年工会会员会费
下一篇:学院认真筹备一届三次职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