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在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党的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就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十一个严禁”开展监督检查:
1、严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节礼;
4、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6、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8、严禁滥发津补贴或实物;
9、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10、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
1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节前各单位要将“十一个严禁”内容传达至本单位每名党员干部,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教育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事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节后各单位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自查,于10月10日前将发送廉政短信截图及自查报告报派驻纪检组。
(二)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纪检组对各单位宣传、执行“十一个严禁”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
(三)检查组专项检查。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公车私用等“六个专项检查”,严肃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