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考办〔2013〕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部分中、省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全省计算机网上考试,加强实操考核,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文,省安监局决定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部分中、省单位(直通车单位)推荐安全生产考试点和监考人员、考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试点推荐
推荐安全生产考试点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高效便民、保证质量。考试系统分三级: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市(州)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安全生产考试点。
安全生产考试点必须按照鄂安监发[2013]77号文件中对考试点的基本要求建设。建成后填写《安全生产考试点申报表》(见附件1);经市(州)安监局对考试点现场审查,填写《安全生产考试点理论计算机考试考场现场审查表》(见附件2)和《安全生产考试点实际操作考试考场现场审查表》(见附件3),
部分中、省单位先由本单位组织审查,填表(附件1、2、3)后直报湖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由省安监局或委托市州局现场审查验收,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推荐
(一)监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标准和安全生产相关技术。
2.热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熟悉计算机网络知识,掌握计算机网上考试流程与操作方法。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教学、考核工作满一年以上。
5.经所在单位申报、市(州)安监局同意,并有条件从事安全生产资格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监考工作。
(二)考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考试标准和安全生产相关技术。
2.热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技师以上资格,实际从事相应专业和岗位5年以上,熟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经所在单位申报、市(州)安监局同意,并有条件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三)推荐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各市(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单位)工作需要统一规划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申报数量,原则上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和部分中、省单位监考人员不多于6名,县(市、区)安监局监考人员不多于4名;考评人员数量不受限制,但考评人员的数量应多于监考人员数量,且考评人员的专业应与考试点实操工种相对应。考评人员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工种,最多不能超过2个;确需申报2个工种的,要同时具备2个工种考评人员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人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含电子版)由市(州)安监局或部分中、省单位填报,在参加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业务培训班时,连同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申报材料以市(州)安监局或部分中、省单位为单位集中交会务组,不接收单独报送材料。业务培训班时间及地点另行文通知。
(四)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人员申报表》(见附件5)。
2.申报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员学历复印件。
4.申报人员工作业绩或专业成果证书证件复印件。
5.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含同底电子版照片)。
联 系 人:刘 波、张
明、王 蕾
联系电话:027-67120925(可传真),027-87277505(可传真),027-67120912(可传真)
电子邮箱:hbssafe@qq.com。
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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