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 【2014】 号
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要求,深入推进 “健康校园”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3月开始在学院范围内全面禁烟。现将全面禁烟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学院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
烟草可以导致多种疾病,甚至可能加重疾病导致死亡,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吸烟和被动吸烟是导致各种疾病的危险因素,烟草危害已成为人类健康的第一大杀手。国家把“公共场所禁烟”列入了“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卫生部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对禁烟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全院禁烟,既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健康校园”建设的需要,更是全院师生健康的需要。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全面禁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院全面禁烟工作。
二、成立全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先芳 李中林
副组长:冯德学 王襄生 丁 波 彭铁山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冯德学
副主任:张立功 何海兵 石博
成 员:院办公室、人事部、教学部、学生工作部、汽车工程系、商贸服务系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禁烟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三、学院全面禁烟工作的目标
(一)学院三个校区均为全面禁烟区,不设吸烟区。
(二)因校企合作、校校合作需要在本院校园内设立办学点的合作单位,不得在由其使用的办学场所设置吸烟区,同时应遵守本院全面禁烟的规定。
(三)进入本院三个校区的一切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院全面禁烟规定,进入校区后不得吸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各部门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全面禁烟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手段,对全体职工、学生、外来人员,特别是吸烟人员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全面禁烟知识的宣传。要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全面禁烟工作。
(二)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学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禁烟,发挥好表率作用。通过自身的行动,教育、带动教职工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强化措施,源头治理。学院全面禁烟活动开展后,各部门的公务接待活动,不允许有烟草消费;对外窗口部门在校区内例行公务接待时,不得劝烟、敬烟,也不得接受劝烟、敬烟。
(四)学生工作部、院团委以及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禁烟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拒吸第一支烟,对发生在学生中的吸烟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督导检查,努力实现“无烟校园”工作目标。学院工会、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开展对各校区、各部门、各班级禁烟工作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吸烟行为予以经济处罚。同时积极鼓励和推动各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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