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扎实抓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两项重要要求提示如下,请认真落实。
1.严格管理以单位名义开具出入证明。市直各单位为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确需到办公区域办公的机关工作人员开具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必须经过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2.督促机关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疫情防控群防群控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在职党员要按照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积极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群防群控的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中共襄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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