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鉴定具体申报须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无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对象在本工种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3年、5年者可分别申报初级、中级、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
2、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二、初、中、高级工报名者须提供如下资料:
1、按要求详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
4、本人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
三、技师、高级技师报名者须提供如下资料:
1、按要求详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2份,并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高级工(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按要求详细填写《单位推荐材料》,并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高级技师按要求详细填写《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表》,并加盖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
7、荣获各级表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2份;
8、按格式要求撰写专业性技术工作总结一份:3000—5000字以上,严禁抄袭、雷同。
报名地址:
襄阳技师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一校区) 樊城区人民路35号(工业区)
襄阳技师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二校区) 襄城区建锦路1号(襄城一桥头)
咨询电话:0710-3705590(一校区) 0710-3527404(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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