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健康管理师
职业定义:从事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观察和理解、资料收集和处理、计算和分析、信息获取和使用、表达和交流、协调、管理及学习的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中专毕业。
申报条件
——助理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 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者,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
(2) 取得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位,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满5年,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含科研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学位以上者,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3年以上,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含科研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者,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医药卫生专业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上,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