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秘书。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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