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示校范建设统筹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关注国家示范校建设动态,认真学习研究示范校建设的相关文件,围绕示范校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3、组织部署示范校各建设项目(任务)的实施,指导、协调各示范建设项目组开展工作。
4、 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示范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示范校建设的顺利进行。
5、组织对各建设项目及相关子项目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形成项目检查验收报告。
6、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督导,保证项目建设稳步实施。
7、对示范校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学校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8、协助财务科完成示范校建设中涉及的各项建设经费计划方案的审核和经费使用审核工作。
9、积极加强与上级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掌握最新政策信息。
10、做好所有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1、完成示范校建设的验收、总结等相关准备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