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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师

作者:襄阳技师学院  时间:2014年6月20        发布时间: 2019-01-02        文章阅读:0

职业名称:室内装饰设计人员

职业定义: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无尘。

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申报条件

--室内装饰设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

--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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