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营销师。
职业定义: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能力特征:思维敏捷、口齿清晰,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应变及人际交往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初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五级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中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经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学本专业毕业证书。
(4)大学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并经本职业高级推销员职业资格正规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
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科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