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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技师学院2021年招生政策解读

作者: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 2021-07-10        文章阅读:0

      一、招生计划


2800人


       二、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和往届高中、中职、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录取方式
襄阳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网上统一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襄阳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和往届高中、中职、技工学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中考成绩(达到学院统招平台录取分数线)到校办理报名与录取手续。

说明:不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四、2021年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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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培养方向

1、技能高考升学

(1)学制:3年
(2)报名条件:湖北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3)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化课: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合计210分;
技能操作:现场操作(中职专业):340分;理论知识(选择题机考):150分,合计490分。
总分:700分
(4)考试时间
技能操作:学院在校学生第3学年(3年级)下学期,一般为4月份(具体时间以湖北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文化课:学院在校学生第3学年(3年级)下学期,一般为6月份(与普通高考同一时间)。
(5)高职院校选择
成绩公布后,学生根据省内各高职院校录取分数线网上选报高职院校及专业。
(6)说明:

户口为外省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参加技能高考的学生不能报读外省高职院校。


2、“3+2”中高职连读升学
(1)报名条件:学籍为襄阳市应届初中毕业生,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3+2”录取分数线。
(2)学制:中职(中专)3年、高职(大专)2年。
(3)录取:以当年中考成绩为依据,直接办理大专录取。
中职读3年后直接到对应的高职学校就读2年大专。进入大专需要进行转段考试(高职院校命题、组织考试、阅卷)。
(4)2021年襄阳技师学院“3+2”中高职连读专业对应的高职院校
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检修: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5)说明
襄阳市外学籍、湖北省外户籍不能报名;

没有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3+2”录取分数线不能报名。


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招升学
(1)报名条件
湖北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试模式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3)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2次:
第一次考“文化素质”(理论考试),学院在校学生第3学年(3年级)下学期,一般安排在4月份(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文化素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文化素质”科目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
“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的确定原则:按照不超过各省各类别招生计划140%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各省“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确定并公布。
第二次考“职业技能”(实操考试),学院在校学生第3学年(3年级)下学期,一般安排在毕业年份5月份(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5月底公布录取情况。
(4)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及分值
机械类:语文:150分;英语: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机械基础:150分;
电工电子类:语文:150分;英语: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电工电子技术基础:150分。
总分:650分
“职业技能”考试科目及分值
机械类:工种:钳工、车工、数控车工、铣工、焊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维修工
任选1种工种参加实操考试。
电工电子类:工种:电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
任选1种工种参加实操考试。
分值:100分。
(5)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4、四年制高级班就业
(1)学制:4年;
(2)毕业证为高级班毕业生;

(3)就业:学院推荐就业。


       六、新生专业选择

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新生选报的专业志愿及成绩,实行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确定,新生需服从专业调剂。


       七、收费
1、学费:2年制高级班、烹饪专业、西点专业3100元/生/年;其它专业2400元/生/年。
2、书费(预收3年):500元(多退少补)。
3、住宿费:800元(8人间)、1200元(4人间)。

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不收取学费。


        八、免学费政策、助学金政策


 1、免学费政策
 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是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比例确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3)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符合上述第1、2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年审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烈士证件;符合第3、5、6条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符合第4条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2、助学金政策
(1)范围: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 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条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b.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c.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d.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f.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
g.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符合第a、b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烈士证件;符合第c、e、g条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符合第d、f条的学生,需分别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库区移民证明。
(3)标准:每生2000元/年(2年)

 以上政策具体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0-3622593,  0710-354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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