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一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与义务。9月16日下午,应学院邀请,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方正国同志,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以《学生保护与校园安全教育》为主题,对全院职工进行了法治专题辅导报告。精彩的讲解,赢得了参会教职工热烈掌声,也拉开了我院2021年秋季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序幕。本次活动由副院长彭铁山同志主持。
授课过程中,方正国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四部法律法规展开,对涉及校园未成年人保护与成长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具体解读,尤其是对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利益的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重点介绍,他呼吁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已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牢固树立“强制报告免责、不报告追责”法治意识。
彭铁山在总结讲话时提出要求,希望全体参会同志以此次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契机,努力成为校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践行者,以切实行动,自觉参与到校园安全稳定和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中去,为平安校园建设尽职尽责。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