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推动校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5月21日下午,由东津新区平安办、东津司法所、东津派出所联合开展的“《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在我院公共实训基地报告厅举行。学院各部门代表、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大学生代表等共计100多人参加了活动。会议由院长助理张几峰主持,襄阳优秀律师、《民法典》普法讲师、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明鑫律师主讲。
首先,张几峰代表学院对参加本次培训活动的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要求全体师生珍惜难得的普法宣传学习机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东津新区平安办主任李云峰对学院平安法治校园建设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在深刻阐述《民法典》的重大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后,从“学”“守”“用”三个方面号召全体师生自觉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用法治思维指导学习与生活,用法治力量守护梦想,维护校园和谐与稳定。
明鑫律师围绕《民法典.人格权》主题,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导向,分别从民法典概述、人格权主要内容、个人信息保护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对在座师生进行了公民人格权知识普及,重点对公民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进行了介绍。明鑫律师还结合政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关联罪名现实案例,向参会师生提出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温馨提示、作出具体要求。
本次《民法典》宣传教育培训受到了我院师生的热烈欢迎。《民法典》的普及与学习永远在路上。参加培训师生纷纷表示将以这次学习为契机,认真学法、全面知法,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把《民法典》系列要求自觉运用到的日常生活中,在家做个好成员,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自觉做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保卫处)